关于召开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沭阳农商银行16楼报告厅。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
(二)符合条件的股东委托代理人;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题
(一)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事的履职评价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对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六)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报告;
(七)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修订《沭阳农商银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审议沭阳农商银行2023年至2025年战略规划(修订)的议案;
(十)审议沭阳农商银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听取沭阳农商银行2023年安全保卫工作报告。
注:因公告版面有限,各位股东如需了解会议详细内容,请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索取会议相关材料(会场不再另发)。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行股东大会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当按本公告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行董事会有权不安排其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登记
1.登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登记。
2.登记地点:本行所有营业网点。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出席会议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到达会场,按照流程参会: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2.自然人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3.为保证会议秩序,会议开始后本行董事会有权拒绝迟到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在办理会议登记时向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索取会议资料。
(二)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三)本公告发布在《宿迁日报》及本行网站。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与台州南路交会处(沭阳农商银行大楼1008办公室)。
2.会议联系电话:0527-83663328、15150720189。
3.会议联系传真:0527-83663328。
4.联系人:王海春。
特此公告。
沭阳农商银行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