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城

2024年08月23日
便利店销售进口红酒无中文标签,违法!
近日,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某便利店售卖红酒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查处。经现场核实,当事人存在未对红酒标签进行专业检查,未见以中文年月日标示灌装日期,未标注境内代理商地址等问题。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警告、没收红酒3瓶并处罚金12000元。
法律依据:涉案红酒中文标签未标注以中文年月日进行标示的灌装日期,未标注境内代理商地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警示意义:
随着红酒文化的普及和市场的多元化,进口红酒在中国市场的消费情况呈现出增长态势。标签的重要性在于它提供了商品的详细信息,帮助消费者了解酒的品质、安全性和原产地,从而做出购买决策。中文标签直接表明了进口渠道是否正规,缺乏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压盖英文标签的情况,则可能意味着该酒没有合法的代理商,其来源和品质无法保证。本案对进口红酒的标签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依法对进口食品安全性实施监管,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利的保护。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商品一定要仔细阅读和理解标签上的内容,做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陈岁月)
◎ 《宿迁日报》宿迁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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