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马克思主义人生观的基本要求
■ 刘丽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关于人生问题的基本立场和主要观点,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处理人生问题提供根本的理论依据。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是社会存在物”,个人的生存与发展都依赖于社会进步为其提供基础,个性的彰显、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实现,离开了社会,个人的生存都会出现问题。
坚持马克思主义人生观,其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1835年8月,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中阐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说:“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的是人生的目的、意义和最高境界。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局限性在于,它始终在有限性的范围内寻找人生意义,而不可能真正超越自我。马克思主义人生观,通过将个人的有限生命纳入人类解放的伟大事业而实现人生价值,并将有限的生命获得了无限的发展空间和不朽意义。因此,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冲突时,必须毫不犹豫地以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
艰苦奋斗讲的是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同时折射世界观问题。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员只有坚持人民立场,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才能成长为党和人民所需要的人;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在个人利益面前败下阵来,就不能开辟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公生明,清养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大公无私,坚持艰苦奋斗即为官清廉,唯有如此,才称得上合格的共产党员。
(作者单位: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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