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一批涉及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案例
本报讯 电气焊作业属于动火作业,若从业人员无证操作且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了切实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我市持续开展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全链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动火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宿迁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一批涉及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企业和从业者引以为鉴,加强防范,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一:2025年2月20日,宿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宿迁昶盛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电焊工王某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查,电焊工王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宿迁昶盛机械模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宿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5年2月26日,泗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辰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发现该公司一名机修工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查,该机修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江苏辰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泗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5年1月6日,宿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创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从业人员郭某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查,郭某某于2020年1月16日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应于2023年1月15日前复审,因未按期复审,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失效,江苏创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宿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5年4月23日,沭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沭阳县成基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电焊工赵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查,赵某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日前复审,因未按期复审,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失效,沭阳县成基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沭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侍应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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