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华独家、公开发行、披真写实、弘扬正气”自居的国家级刊物《报告文学》,搞“付费发稿”已有多年,千字千元,明码标价,“只要出得起钱,稿件基本可以全上”。(11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按照一般读者的理解,《报告文学》发表的作品应该是极有文学性的,可是,《报告文学》工作人员却说,其刊登的作品分为两类,一类可读性、文学性高,不收费;另一类“只要把意思说明白,内容健康就可以了”,不要求什么文学性,对这类文章,杂志社是“一手交钱,一手发表”。
《报告文学》的做法是市场化的结果。杂志的发行萎缩,杂志社生存困难,为了增加收入,杂志社只好“自甘堕落”。只是这样一来,杂志社声誉下降,发行量更上不去。
《报告文学》的做法是迎合市场需要的结果。杂志社搞“付费发表”,主要是看到有人愿意出钱买版面,只要牺牲点文学性,只要偏离点办刊宗旨,杂志社就可以得到一笔钱。现在,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想推介自己形象的单位和个人数不胜数,这给报刊刊登“软广告”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如果有人说,《报告文学》发付费的关系稿,误导读者,严重违背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报告文学》执行主编吴双会用“市场经济理论”进行辩解:“有些企业想宣传自己,就找我们说想发稿,那它占用了我们的版面,我们还得印刷呀,校对什么的,也是有成本的,他是不是得相应地付点报酬?”
这套为“付费发稿”行为辩解的“市场经济理论”,绝不是《报告文学》执行主编吴双的首创,因为《报告文学》不是“付费发稿”的“第一个吃螃蟹者”,也不是目前唯一的一家。我们在对《报告文学》“付费发稿”表示气愤的同时,更需要思考的是,既然规定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凡收取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页、专栏、节目等,均属广告,必须有广告标识,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为什么“付费发稿”屡禁不止? (张铁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