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攻坚大会。市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此次会议,会议开到了乡镇(街道)、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其他有关旅游企业负责人。如此高规格、大规模的“创优”攻坚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高度重视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坚强决心。 旅游业是朝阳产业,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就业容量大,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性很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仅次于化工的第二大产业。旅游是富民产业,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的润滑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旅游产业必将以它特有的功能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必将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发展旅游产业,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国家对地方旅游产业、旅游环境和经济社会环境的重要评价,能够反映一个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名片,是一座城市的“金字招牌”和无形资产,在海内外市场尤其是在海外市场具有相当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江苏是旅游发展大省。到2007年底,全省旅游主要经济指标和产业规模均处于全国前列,其中,国内游人数和收入分别列全国第二、第一位,旅游总收入居全国第一位。然而,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目前只有我市还没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这与我市拥有的独特人文景观和丰富旅游资源是不相适应的,也与“楚风水韵,休闲绿都”旅游品牌形象是不相适应的,更与全市上下追求卓越、矢志跨越、铿锵前行的精神风貌是不相符合的。因此,坚决摘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530万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责任。 我市近年来旅游业发展较快,各项主要旅游指标增幅均居全省前列,后发优势十分明显。特别是2006年4月创优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县一体、全民参与、整体推进”战略,创优工作全面展开,创优步伐明显加快,创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城市旅游功能不断提升,在便民措施不断增强的同时,旅游景区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都在加快推进。目前,全市已拥有国家2A级以上旅游景区11家,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4家,二星级以上旅游饭店26家,旅行社41家,开发了生态游、红色游、工农业游、民俗古镇游、体育运动休闲游、建设成就观光游等6种特色旅游线路15条。与此同时,我市的旅游市场整治扎实推进,旅游综合环境逐步优化,台账资料主体已基本完成。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有一整套系统而又严格的评价验收标准体系,创优检查验收是对创优工作非常系统、全面、深入的一次检查和评估,其20大项、183小项、1000分值的验收标准涵盖了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是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客观地说,我市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条件,但对照验收标准,还存在着差距以及不足的地方,各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精心查漏补缺,加速细心整改,不断完善细节,一个得分点一个得分点抓“过堂”,逐个项目促“达标”。 一座城市的高品质缘于其民众的高素质。一个优秀旅游城市的诞生,有赖于城市“硬件”的升级换代与推陈出新,更离不开这座城市全体居民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和现代市民观念的与时俱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对全体宿迁市民而言,其最重要也最根本的意义还在于:它是一项市民受益、市民获利、市民得实惠的“民心工程”、“利民工程”,是一件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好事———它必将促使各项城市服务设施的完善,促进市民生活与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带动城市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使全体市民的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所以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市民是主体,更是最大受益者。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我们的希望,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的荣光,更是我们每一个宿迁人的责任所在。我们要牢固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观念,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做到“千家万户齐动手,男女老幼共创优”,积极参与支持“创优”,都来为“创优”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共同汇聚成一股浩大力量,助推我市“创优”目标的如期实现。 当前,离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动员大会已近两年零四个月,距省初检还有十几天,距国家验收也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正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实所说,过去,我们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付出了很多努力,做了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现在,已经到了迎检倒计时的关键时刻,进入了“定成败、见分晓”的攻坚决战阶段,全市上下必须抓住有限时间,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再接再厉,奋力冲刺,坚决打赢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