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5日宿迁晚报报道,2008年8月4日,全市第一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宿迁市万源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在宿城区南蔡乡成立。报道说,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意义不仅在于农村经济产业变化,更在于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一种创新和农民身份的变化。
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确实是一件新鲜事。宿迁人多地少,如何在有限的耕地资源上建设高效农业、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正在考验着人们的智慧。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也成为新农村的一道新课题。宿城区南蔡乡农民在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同时,还可以“自己为自己打工”,实现工资和土地收入的双重效益,这无疑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益,对于农民来说是增收的一种渠道;对于农业来说,这是经济产业的一种改革,是农业增效的一种有效途径。
1978年11月24日晚,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的一间破草屋里,18个面黄肌瘦的农民借助一盏昏暗的煤油灯,神情紧张地在一张契约上按下血红的指印,发誓“宁愿坐牢杀头,也要分田到户搞包干”。这份后来存于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大包干契约,被认为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枪”。此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命名的中国农村改革迅速蔓延全国,给中国农村带来了举世公认的变化。自此,新中国农民解决了困扰自己几十年的温饱问题。土地分田到户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热情,提高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土地产出也大大增加,农民收入随之提高,这是土地改革的丰硕成果。
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由以前的单纯追求温饱到向追求小康生活转变,农民考虑是如何提高自己经济收入,如何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单纯的种地显然不能满足农民的这种需求,农民对种田的热情不再那么高涨,外出打工成为一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首选。土地因为缺乏打理,产出随之递减。加上农业的机械化耕作,“化整为零”的农田给耕种、灌溉、施肥、除草、收割等都带来很多不利,增加了土地种植的成本。一些农田甚至因为无人耕种而撂荒,造成了土地的严重浪费。
简单地说,农村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以及土地对现代化管理的依赖,让土地“分产到户” 这种形式已经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分产到户、零散耕作的“小农”管理模式,严重制约了土地的产出,也变相造成了土地的浪费,这是应该引起政府注意和值得人们深思的事情。整合土地资源,将“分产到户”的土地集中起来,集体耕种,集体管理,集体收割,实现“大农业”管理,无疑可以增加土地的产出。宿城区南蔡乡成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吹响了土地“集结号”,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途径,也是对土地的资源整合,值得肯定和推广。而从土地的科学耕作、管理的角度来说,土地实行集体耕作,是对农业产业的改革,而对农村土地进行整合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笔者斗胆预言,在不久的将来,分产到户的土地必将走上集体耕作的轨道。 (选自宿迁新闻网池墨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