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晒出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十年“成绩单”
本报讯 近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十年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14年10月2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实现了行政区划和司法管辖区的分离,对排除行政诉讼中地方干预、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产生了积极作用。十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779件,审结5548件。受理的案件涵盖了行政强制、征收补偿、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赔偿等主要行政管理领域,平均年受理案件578件,年审结555件。受理非诉审查案件4464件,审结4585件。十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协调化解结案2338件,协调化解率为41.1%。
优化配套机制,为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动态调整集中管辖法院和受案范围。2017年和2021年对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和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案件的范围进行了两次动态调整。2023年9月,将集中管辖法院由宿城区人民法院调整为现在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健全集中管辖司法协作机制。在非集中管辖法院建立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行政审判事务联络官,为工作提供保障和便利。完善异地联动协作机制。研发使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联动服务“宿解纷”平台,将案件进行分类识别、标定风险等级,推送至相关涉诉行政机关及所在区域司法局,实现工作全留痕。优化便民诉讼服务举措。设立行政立案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行政诉讼咨询和引导工作,并印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宣传册和行政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供当事人查阅。
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建立年报专报制度。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建立向市纪委监委抄报相关案件信息制度。建立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全市两级法院对审理中发现的败诉风险等级较高的案件向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发送《全市行政机关行政争议涉诉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函》,形成败诉风险案件府院化解合力。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每年为各县区、各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专题授课10余场,邀请执法人员及党校学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和疑难问题研讨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宿迁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联合相关行政机关每年组织各项专题疑难问题研讨会8场次以上。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制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衔接操作规程》,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受案窗口,该做法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推广。
切实履职尽责,促推行政争议全流程预防化解。强化制度供给。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发布市域行政纠纷系统化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加强涉诉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建设等文件。推动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在相关文件中增加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后容错免责内容,打消行政机关问责顾虑,激励行政机关主动开展纠错。发挥司法建议功能。发送《建议在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后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关于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的建议》等。搭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现县(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通过发送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庭后统计出庭通报、纳入考核等方式督促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9年至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95%以上;2023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扎实开展“一人多诉”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法保护诉权与有效规制滥诉行为相结合,对极少数当事人滥用权利,经审查后界定为“一人多诉”的坚决依法进行规制。202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对陈某等8人次认定存在“一人多诉”滥诉行为,并进行有效规制。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振班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严格按照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要求,在继续优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做深做实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巩固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深化府院联动、强化监督与支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全力推进宿迁行政审判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宿迁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
(翟小娜 陈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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