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润营商沃土”系列报道
深化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 殷朝阳
假冒注册商标不仅侵犯了品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近年来,宿迁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了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合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为全市市场主体打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24年1月,宿迁检察机关依法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提起公诉。经审查,2018年至2020年期间,荣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家中私设加工点,购进无包装的荧光灯管和透明玻璃灯管,私自印上“PHILIPS”注册商标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共计83.3万余元。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荣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二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七万元。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承载着产品的质量及声誉,而产品的质量又会反作用于商标价值。一个商标获得社会认可,往往需要耗费大量资源长期精心维护,假冒注册商标不仅挤占正品市场份额,更会损害社会认可度甚至引发信任危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传江提醒,商标权利人要注重防伪技术,提高伪造难度,进一步强化维权意识,积极主张侵权赔偿;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到“识正品、用正品、护正品”,及时举报假冒注册商标违法犯罪线索,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为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全面落实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近年来,宿迁检察机关着力打好建设、服务、治理三张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打好“建设”牌,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水平。宿迁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等行政机关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处置等工作流程。同时,宿迁检察机关成立由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组成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综合保护效能。
打好“服务”牌,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在办案过程中,宿迁检察机关主动告知权利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赋予权利人“被害人地位”,确保权利人的诉求得到回应和支持,有效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此外,针对被侵权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宿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工作,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治理,以司法之力护航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打好“治理”牌,促进知识产权更好更优保护。多年来,宿迁检察机关关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开展专项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以类案研判推动专项整治,并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知识产权被侵害“快速响应”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一系列有效举措推动下,全市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和35%。这组数据,折射出宿迁检察机关持续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坚定决心。
“接下来,我们将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构建协同联动的‘大保护’格局,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重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秀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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