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苏超”谈诚信与监督
■ 田庆伍
近期,2025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以下简称“苏超”)爆火出圈,其间发生的一个小故事令笔者印象深刻。
6月21日晚,常州奥体中心的“苏超”赛场围挡,一块“东哈·东北街边烧烤”的广告牌夹在一群知名企业广告牌中,引发热议。随着“苏超”热度持续爆表,其商业价值不断提升,赞助商数量倍增,赞助费用水涨船高。在此情形下,这家个体烧烤店以10万元赞助费获得内场广告位,赢得千万级流量,殊为不易。
小赞助背后有大信用,赛事组织方在赞助商筛选上坚持“先到先得”原则,未因烧烤店规模小、赞助金额低而违约调整其广告位。这块广告牌的落地,本质是市场契约的一次完美实践:个体赞助商用真金白金表达诚意,赛事方以规则为尺衡量资格,双方用“诚信”完成了一次双向选择。
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古人讲:“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信是讲信用、重信诺之意。商鞅“徙木立信”、季布“一诺千金”、韩信“千金谢漂母”的故事口口相传、流传至今。然而,时至今日,缺失诚信问题成为顽症,尤其是政务诚信面临严峻考验。
政务诚信是指各级政务机构及其公务人员在政务活动中遵守诚信原则,对社会、对公民恪守信用准则,要求做到“内诚于心”和“外信于行”。政务诚信是诚信建设的根基,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应该看到,经过多年来的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越来越深入人心,效果初现。但不可回避的是,仍有个别地方政府部门不那么重视诚信,个别政务人员不那么讲究诚信。
笔者在做舆论监督报道时,经常会接到这样的投诉:一些新官一上任,就从头再来,完全不管不顾前任留下的各种契约,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民营企业损失惨重,想讨个说法,往往被推来阻去;个别政务机构仍然存在前期承诺、后期变卦的行为,前期承诺过的某项政策或项目,后期却没有按照承诺的时间和内容履行;有些政务人员在接待群众咨询、办理业务时,服务态度差,缺乏同情心,互相推诿扯皮,滥用手中权力刁难群众,经常导致惠民惠农补贴迟发甚至不发的现象发生。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是整个社会信用大厦的顶梁柱。政务诚信水平高,则能够增强社会公众的社会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政务失信,由于会导致社会公众信心不足和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可能造成社会普遍失信,进而导致公民权利的丧失,形成社会信用危机。现代政府是法治政府,应有之义就是讲诚信。政府讲诚信,不仅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而且更利于凝心聚力。当政府形象公开公正、诚信清廉,当公务员队伍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社会风气自然会变得风清气正,民众也会更有获得感。
当然,在推动政务诚信建设过程中,新闻媒体也有主动维护诚信的职责。
首先,新闻媒体要为诚信建设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让诚信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其次,新闻媒体还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监督参与主体自觉尊重诚信原则,对失信行为进行批评揭露,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引导人们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既是道德监督,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权力的监督,它的本质是人民对权力的监督。新闻媒体行使着公众赋予的话语权、监督权,首先要做到的不仅是要行使好这种权力,同时要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提升新闻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只有充分尊重新闻规律,坚持公正、客观地报道新闻事件,新闻媒体才能以诚实守信的形象立身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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