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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监督助力 向优而行”系列报道之四:

惠企政策落实为何“打折扣”?


本报记者 秦 林 丁 遥

■ 见习记者 韦朝阳

当前,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着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数字化转型发展等挑战,亟待更多惠企政策的支持。近年来,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现产业升级,我市出台了不少惠企政策,通过奖励、引导等形式,帮助企业实现转型。最近,有企业反映,部分惠企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到位、支持力度“打折扣”的现象。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报道。

王先生在宿城区支口街道开办了一家服装加工企业,据他介绍,企业自2018年开办至今,共有近70名员工。2022年,属地街道办向他宣传,他的企业可以对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验收通过后,可以获得一笔引导资金。考虑到实际生产情况,王先生着手对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当时一共花了几十万,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后表示,我们符合申领引导资金的条件。”王先生说。

当年下半年,王先生的企业完成改造后,就按要求提交了申请材料。王先生说,当初申报时,相关工作人员告知,按照政策,企业可获得10万元引导资金,预计2023年上半年即可发放到位。可不知为何,这笔资金至今没有到账。“我们找了属地街道办,还有宿城区工信局,都说很快就会发,但到现在也没有发放。”王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兑现2023年度宿城区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提升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要求,王先生的企业应获得的引导资金为10万元。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份通知所附的名单上共有108家企业,130个项目符合奖补条件,奖补资金共计1308.41万元。“当时和我们同期申报的其他县区的企业都已经发了,据我所知,目前就宿城区还没有发,我们希望可以尽快拿到这笔奖补资金。”王先生说。

无独有偶,马女士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宿豫区新庄镇一家主要生产智能垃圾分类设施以及公交站台候车亭的企业负责人马女士介绍其企业于2022年底被我省有关部门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我市及宿豫区的相关文件规定,当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专项奖励资金。记者查阅了宿豫区财政局和宿豫区科学技术局在2023年发布的相关奖励文件,发现马女士的企业应获得50万元奖励资金,其中由市级财政承担25万元,区级财政以及受益财政各承担12.5万元。

“当初申报时,企业并不在新庄镇,而是在另外一个乡镇,后来因为拆迁才搬到新庄镇,但根据申报情况,受益财政仍为原属乡镇。从2023年至今,我们多次向该乡镇催要,但资金一直未付齐。”马女士说,“从2023年至今,经多次催要,应当兑付的50万元奖励资金,目前仅到账19万元。每次去找他们乡镇的韩主任,一直都说让我们等,但至今没有准确的时间。”

针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从宿城区支口街道办了解到,该项奖补资金需经过企业申报、属地审核推荐、部门初审以及联合评审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确定奖补企业名单。根据前期申报、公示等情况,王先生的企业符合奖补的要求,而属地街道办只负责相关申请材料的汇总上报,奖补资金的审核与发放等后续工作则由当地工信部门负责。

随后,记者来到宿城区工信局,该局副局长张海峰表示,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确实存在部分年度“智转数改”专项引导资金未兑付的情况。“2022年进行改造的项目,正常情况下,2023年上半年就发到位了,现在发放确实比较迟。”张海峰说。

张海峰表示,前期下发文件所附名单中的108家企业,由宿城区工信局发放资金的企业有30多家,涉及资金约500万元,目前均未发放,他们也多次向宿城区财政局申请,但一直无果。“我们正在调配资金,计划是分批发放,争取在年底全部发放到位。”张海峰的答复显得有些底气不足。

而对于马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在该乡镇找到了她口中的“韩主任”——负责该乡镇工业工作的二级主任科员韩瑞才。据他介绍,前期他们帮助马女士的企业按要求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但关于申报成功后奖励资金的兑付情况,包括前期19万元的支付细节,他表示均不清楚。“这个问题我不接受采访,你们去对接宣传条线的领导即可。”韩瑞才说。

对此,该乡镇宣传委员表示,他对相关情况也不清楚,需要具体了解后才能反馈。等待一天后,该乡镇宣传委员向记者说明了具体情况。“我们这边找到了相关文件,市里面是下了指标,但是没有拨付资金,只是有指标。目前我们给到这个企业的19万,是从我们乡里面拨过去的。”该乡镇宣传委员说。

据该名宣传委员介绍,奖励资金共50万元,其中市财政局拨付的25万元并没有支付给宿豫区相关部门,也没有支付给企业,仅是“纸面上”的指标,而这两年,宿豫区财政局通过往来款形式支付给该乡镇17.5万元,加上乡镇的自筹资金,共计19万元,全部支付给了马女士的企业。“最终还是要按照50万的奖励标准来发放,但现在资金还有缺口,我们也在积极向上争取,至于准确发放时间,我不好表态。”该名宣传委员无奈地说。

情况果真如此吗?随后,记者联系了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市级配套的奖励资金前期已全额支付给宿豫区财政局,并不存在所谓“纸面指标”的问题。

“钱早就给了,不可能不给的,我们是不和企业直接结算的,都是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之间来对接的,然后通过区里面再支付给企业。”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解释说。

乡镇核实后表示仍需向市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兑付奖励,而市财政部门却表示资金早已拨付,双方各执一词。

采访结束后,记者把王先生和马女士反映的问题均反馈至市有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对问题展开调查并妥善处理。

编后 激发企业活力和信心,惠企政策措施应“坚决执行、不打折扣”,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打折扣若政策执行不力,不仅削弱了政策的实际效果,也挫伤了企业的投资信心和发展动力。期待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视企业诉求,扎实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更好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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